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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义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监管局抽检贵金属饰品质量不合格检出率为23.8%

发布:2019-12-11 21:15,更新:2010-01-01 00:00

  12月10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官网发布贵金属饰品质量抽检情况。近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执法力量对静安、浦东、金山、青浦、松江等10个区44家黄金珠宝专卖店、个体经营户、商场销售的41个品牌130个批次18K金手链、足金项链、铂Pt950手镯、足银手镯等贵金属饰品进行了市场检查和质量抽检。经检测,有31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23.8%,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不合格项目主要是贵金属质量、印记标识及标签标识。

  一、质量不合格,有1个批次。上海秀建珠宝有限公司虹口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由上海秀建珠宝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Buca Buca”牌AU750金项牌,企业明示为2.40克,实测为2.72克(按照标准要求,金饰品及材料的称量值在不大于500g时,金饰品的质量正负偏差应不大于0.01g),与标准要求不符。

  二、标识不合格,有31个批次,其中,标签不合格19个批次,印记不合格19个批次。标识属于国家强制性标准,按照标准要求,标签应标明贵金属材料中文名称,印记内容应包括厂家代号、材料、纯度。标识标签、印记不合格,容易误导消费者。

  标签不合格主要有六种情况:一是贵金属材料的化学元素符号标注错误。如标注“铂pt950耳饰”,应标为“铂Pt950耳饰”。二是贵金属纯度标注错误;如标注“精品千足金耳环”,应为“足金耳环”。三是除贵金属材料、纯度、宝石名称和首饰品种的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参与贵金属首饰命名的标注错误。如潘多拉珠宝(上海)有限公司普陀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由潘多拉珠宝(上海)有限公司生产或供应的“潘多拉PANDORA”牌“S925银珐琅挂坠”,按国家标准要求,应标注为“S925银挂坠”。四是未标注贵金属材料及纯度。如标注“精工光板戒指”,应标为“银925戒指”。五是未标注贵金属配件材料及纯度。如上海煜坤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宝山第二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由上海煜坤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天宝龙凤”牌“铂950手镯”,主体纯度为铂950,配件(搭扣)纯度实测仅为“铂900”,未达到“铂950”(按标准要求,应标为“铂950手镯、配件:铂900”)。六是未标注贵金属材料中文名称。如上海勇莺珠宝首饰有限公司金山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由上海勇莺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中国金行”牌“S925项链”,按标准要求,应标为“银S925项链”。

  印记不合格主要有四种情况:一是化学元素符号表示错误。如蒂芙尼(上海)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其生产或供应的“蒂芙尼TIFFANY&Co.”牌“18K金耳环”,企业明示为“©T&CO. AU750”,应为“Au”。二是贵金属纯度表示错误。如贵金属材料及纯度印记为“S999”,应正确表示为“足银 999”。三是贵金属材料缺失。如桃丝(上海)商贸有限公司普陀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由桃丝(上海)商贸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TOUS”牌“18K金吊坠”,企业明示为“TOUS 750”,应为“Au”、“G”。四是生产厂家代号缺失。如赛饰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虹口第二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由赛饰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生产或供应的“瑷嘉莎AGATHA”牌“14K金项链”,企业明示为“G14K 585”,应包括厂家代号。

  根据抽检结果,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对库存商品、在售商品进行全面清理,限期落实整改措施,督促经营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依法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调查处理。同时,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黄金、铂金等贵金属饰品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目前,国家还未对黄金珠宝类贵金属饰品颁布三包规定,因此,到信誉良好的经销企业或品牌专卖店选购,并要求商家提供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检测标签)。

  二、不要贪图便宜轻信不法商家的虚假广告宣传和图片。如果旅游途中购买了当地的金银珠宝,一定要及时向商家索要销售发票,一旦发生质量纠纷,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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